一、依據「高雄市政府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原則」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9月6日第B110007395號電子公告及高雄市政府人事處公告辦理。

二、為落實執行有關職場霸凌防治宣導及公開揭示等事宜,以建構健康友善之職場環境,宣導相關媒材(如附件)。